球友会汇总!近期喀什地区施工路段请注意交通安全!
发布时间:2024-02-24 人浏览
球友会1、对老托克扎克路(山水名园至西域大道路口,长500米)进行双向封闭施工,建议从西域大道绕行。
2、对解放北路(艾提尕尔广场—大十字红绿灯)进行单边封闭施工,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路一车道行驶。
3、对人民东路(维也纳酒店—大十字红绿灯)进行单边封闭施工,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路一车道行驶。
4、对解放南路(体育路路口—二医院红绿灯)进行单边封闭施工,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路一车道行驶。
5、对天南路(远东医院丁字路口—消防队丁字路口)进行单边封闭施工,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路一车道行驶。
6、对园丁路(西域大道路口—二十八中后门)进行单边封闭施工,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路一车道行驶。
7、对园丁路(二十八中后门至夏巴格路口)进行单边封闭施工,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路一车道行驶。
8、对天山南路(欧陆经典小区—夏巴格路红绿灯)进行单边封闭施工,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路一车道行驶。
9球友会、对西域大道(月星上海城路口—栏杆路路口)进行单边封闭施工,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路一车道行驶。
11、中西亚市场路(古城丁字口至滨河北路路口)进行双向封闭施工,过往车辆建议从滨河北路、吐曼路、人民东路绕行。
12、健康路(彩虹桥红绿灯至蓝湾路口)进行双向封闭施工,过往车辆建议从班超路、人民东路、滨河南北路绕行。
2、巴楚辖区第三师45团0KM-色力布亚镇21KM路段进行局部占道施工。
1、麦盖提辖区省道215线(三岔口-巴楚-莎车)150KM-164KM路段进行局部占道施工。
2球友会、麦盖提辖区省道310线(麦盖提-岳普湖-塔孜洪)0KM-34KM路段进行局部占道施工。
英吉沙辖区219国道2377公里400米往苏盖提乡12村-219国道2377公里400米往苏盖提乡13村路段进行局部占道施工。
1、路的因素:一是作业区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,包括作业区提示标志不清,施工作业影响交通运行。作业区标志提示不清,由于提示作业区的标志不清晰或缺失,驾驶员行驶到作业区,没有注意到道路变化,造成交通事故。施工作业影响,指施工人员及车辆随意出入作业区,影响公路正常行驶车辆,造成事故。二是公路状况不良,通行条件差,导致车辆发生事故。
2、人的因素:一是驾驶员的操作因素。包括在作业路段强行超车、车速过快、操作不当等,造成事故。二是养护员工自身原因,自我保护不足,引发事故。
3、车的因素:一是过往车辆故障造成的事故,二是养护车辆、机械设备操作不当造成事故。
1、作业环境危险,易发安全事故。作业环境危险体现在:危险路段、不利天气、夜间作业、高空作业;
2、安全防范意识淡薄,存在安全隐患。主要表现在:养护单位领导不重视、员工自身不注意、车辆设备不安全。
3、养护作业不规范,引发安全事故。作业不规范表现为:作业区标志设置不规范、机械设备操作不规范。
4、公路通行条件不良,诱发安全事故。通行条件不良主要指:公路桥涵病害未及时处治、路面障碍物未及时清除、路面积冰积雪未及时清除、公路标志损坏。
经过施工路段时,驾驶人应注意减速慢行;施工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,规范作业;施工单位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做好防护,保障安全。
施工路段路面障碍物较多,车辆走走停停,驾驶人易出现未控制好车速、注意力不集中、随意变道加塞等危险行为,极易发生追尾、剐蹭等交通事故。
驾车经过施工及周边路段时,应注意观察路边的施工标志,提前减速,服从现场交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;在施工路段,施工单位应该按照规定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,过往车辆应注意按照新的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;注意拉开和前车的距离,尽量不要跟在大型车辆后面,以免遮挡视线,需时刻注意行人、施工人员的动态。
若发生轻微交通事故,双方当事人应在对现场拍照取证后立即撤离现场,并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位置,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及二次事故。
在城市生活中,道路施工球友会、养护人员堪称“美容师”,是道路平整、环境整洁必不可少的功臣。但有时他们专注于现场作业而忽略了周边道路情况,个别人员更是安全意识淡薄,甚至存在随意穿行马路、翻越隔离护栏、不走人行道和斑马线等交通陋习。
道路施工、养护人员在道路作业时,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摒弃“随意横穿马路、随意跨越道路隔离设施” 等交通陋习。同时注意过往车辆,时刻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。在道路中间作业时,要规范放置安全锥,严格按照规定穿反光背心,雨雾等恶劣天气下更要加大安全保护措施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。
对于进出施工现场的大货车、日常作业的特种车、保洁的三轮车和垃圾清运车等道路作业车辆,也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,做到开车不喝酒、开车不求快、疲劳不开车、遵守标志标线、按规定停车作业等,以防范交通事故,确保出行安全。
交通违法行为是发生事故的原因,从源头上提升施工作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、杜绝交通违法行为,将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。
道路施工、养护单位应提升主体责任意识,要按照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》(交办公路函〔2022〕1684号)落实主体责任。要严格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32条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35条、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》和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》的规定,严格规范设置警示标志、限速标志球友会、锥形筒和发光灯具,弯道、长下坡路段还要根据实际延长提示标志和导流区域。公路施工中断交通的,应有绕行路线,并在绕行路口提前设置提示牌和绕行路线示意图。施工现场占用半幅道路、需要交替通行的球友会,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指定专门人员24小时不间断负责疏导、指挥过往车辆,或者设置移动式的红绿灯,指挥车辆轮流、交替通行;重大节假日或交通高峰,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员指挥过往车辆减速慢行。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路段和未交付通车路段的管理,断路施工或未交付通车的要采取严格的封路措施,严禁社会车辆驶入。